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福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新阳光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12执恢552号

关于毛太东与赵晓、宋征、穆青、李军、济南新阳光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山东福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鲁0112民初2714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到庭提交结案证明一份,被执行人宋征交纳执行费22400元,单据已开。至2021年4月25日为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1)鲁0112执恢552号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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