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宁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26执恢357号

申请执行人陈海啸与被执行人王方杰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8)浙0226民初598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9日向我院恢复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立案执行的(2020)浙0226执2073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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