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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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川0524执39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