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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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担保物权纠纷 |
法院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拍卖、变卖登记在***名下的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镇××道××段××号××栋××层××号车库; 二、***对上述担保物变价后所得价款在未清偿本金6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2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4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