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担保物权纠纷
法院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拍卖、变卖登记在***名下的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镇××道××段××号××栋××层××号车库;

二、***对上述担保物变价后所得价款在未清偿本金6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2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4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20-10-28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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