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729执469号

移送执行人:长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住***。

被执行人:***,男,1994年9月生,住***。

长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周红波***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黔2729刑初89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应缴纳罚金2000元。

***于2021年4月13日已主动将罚金2000元缴入指定账户。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周红波罚金缴纳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本院(2021)黔2729执469号执行完毕报结。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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