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双鸣宏利物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即时给付原告沈阳双鸣宏利物业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期间物业费2038.08元及电梯费288元。

如其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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