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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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装修款2万元,并支付利息(以2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装修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装修款3万元,并支付利息(以3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 四、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8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506元;被告***负担2774元,于上述付款时间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