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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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望湖路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所有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凌霄村6××××号的房产(产权证号:榆房权证榆林市字第××号)。 二、查封期限内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