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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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02执671号 宋云君: 关于被执行人宋云君刑事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吉0202刑396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于2021年3月26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吉0202执671号。被执行人宋云君已向法院缴纳罚金3000元。据此,(2018)吉0202刑初396号刑事判决书中被执行人宋云君的罚金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