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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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丽水博诚建材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存款(账户号码:43×××89),保全价值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丽水博诚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