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中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洛阳龙海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洛阳中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5168元。 二、驳回原告洛阳中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接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