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7执20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英、刘海燕与被执行人刘承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承铁已全部履行(2020)津0117民初122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1)津0117执205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1-18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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