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吉0721执恢361号

姜海洋、吴俊: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吉0721民初368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姜海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吴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4月8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65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4-13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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