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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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吉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02执613号 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吉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市吉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27014.52元,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 至此,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202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