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正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正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豫1724执257号

潘勇:

本院已立执行赵刚与潘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21年1月25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1-04-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