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路建工程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山东省金乡县的房产一处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上述房产查封期间被申请人***不得买卖、过户、抵押等设置其他权利,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由申请人苏州路建工程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