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111执恢338号

李成伟、李成平:

李成伟申请恢复执行李成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的标的为38380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8380元。至此,李成伟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2021)苏0111执恢338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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