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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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苏0322执恢405号 许光荣、吕萍、贾广荣申请执行王林军、李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沛民初字第16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执行。本案立案标的额20400元。 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至今已实际执行到位标的:20400元。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强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