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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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穗路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以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1.在光大银行广越秀支行(账号尾号为5569)存款35万元;2.在工行福建省泉州晋江银利支行(账号尾号为1525)存款35万元;3.在兴业银行榆林分行(账号尾号为2171)存款35万元;4.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穗路支行(账号尾号为5239)存款35万元; 二、解除被申请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存款1001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