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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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已经支付的3000元居间服务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垫付,执行时,由被告***迳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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