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0623执80号

朝勒孟、达来、布和巴雅尔:

朝勒孟与达来、布和巴雅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892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强制执行到位案款60000元(案款58920元,执行费784元),于2021年1月22日通过法院专户转账支付给申请人朝勒孟案款58920元,执行费784元由被执行人承担,剩余296元退还被执行人布和巴雅尔银行账户。至此,(2021)内0623执80号案件,即(2018)内0623民初2196号民事调解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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