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8930001066709035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1372.7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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