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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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辽源市中心医院 北京中勤永励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准予***、***免交二审案件受理费。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555.00元,由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131.91元,余款4,423.09元退还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