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安平支行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辽1005执115号

陆萍:

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安平支行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1005民初52号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安平支行于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5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联系人:朱启尧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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