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汾西新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本案管辖异议受理费100元,由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该款缴付本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9
发布日期 2020-03-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