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登记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登记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桂平市西山镇长安村第九村民小组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桂平市西山镇长安村第九村民小组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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