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乌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乌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2821执75号

乌兰县新乐建材商店、陈生发:

乌兰县新乐建材商店与陈生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385元,其中,案款12300元,执行费85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乌兰县新乐建材商店。至此,乌兰县新乐建材商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2821民初17号民事调基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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