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6192元及支付利息(以16192元为基数,按2020年7月23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从2019年10月6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1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375元、被告负担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1-04-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