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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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6192元及支付利息(以16192元为基数,按2020年7月23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从2019年10月6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1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375元、被告负担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