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认纠纷其他其他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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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位于平邑县××镇××村原所有权人胡孝冉所有的房屋下位西头四间所有权归***;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98元,减半收取549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用(最迟于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缴纳,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即视为未提起上诉),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