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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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80000元及利息(其中80000元自2019年10月12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100000元自2019年10月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300000元自2019年9月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500000元自2020年5月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徐丹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836元减半收取计6918元,保全费3270元,合计1018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