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法院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623执1039号

马俊贤、史建华:

本院执行马俊贤与史建华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4500元。

执行过程中,从被执行人史建华处共执行到位13000元,申请人马俊贤自愿放弃1500元,执行费118元由被执行人史建华承担。至此,(2020)内0623执1039号,即(2019)内0623民特489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3-22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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