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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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藤县德信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藤县德信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15000000元的范围内进行查封; 上述财产保全的期限为本裁定生效后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