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16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58.5元,由原告***负担36元,被告***负担12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9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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