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12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违约金240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元及公告费300元,均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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