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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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2019)苏0382民初293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2019)苏0382民初293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欠款53800元及利息(以53800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负担900元,由***负担1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95元,由***负担785元,***负担14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