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02执591号

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道、张秀珍:

本院在执行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道与张秀珍罚金一案中,执行依据(2017)吉0202刑初370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12800.00元,被执行人张秀珍已履行生效判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道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202刑初370号刑事判决书主文所有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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