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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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15执284号 本院在执行许尚国与曹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依据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25民初331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向本院申请执行,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后,至2021年3月5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0)鲁0125民初331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