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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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嘉和日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2020)青0104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尤小红与罗双龙签订的《个人房屋装修合同》; 三、罗双龙于本判决送达后十日内日退还尤小红预付的装修款60000元。 四、驳回尤小红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76元,由罗双龙负担1341元,尤小红负担33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76元,由罗双龙负担1341元,尤小红负担3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