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州市福马机械有限公司
寿光市泽农温室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7民终1133号民事判决及青州市人民法院(2015)青商初字第99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青州市福马机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5238元、诉讼保全费38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475元全部由青州市福马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4-12
发布日期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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