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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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扬帆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鄂0528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李友华、孙立荣、***、***、***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99元(李友华、孙立荣、***、***、***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198元(重庆市永川区扬帆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已预交),均由李友华、孙立荣、***、***、***负担,其应负担的部分应在案件生效后直接向重庆市永川区扬帆外运物流有限公司给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