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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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94执187号 孙海南、翟晓东: 本院依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194刑初131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要求被执行人孙海南、翟晓东履行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孙海南、翟晓东现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194刑初131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