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克拉玛依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克拉玛依供电有限公司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新疆方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克拉玛依造价咨询分公司
克拉玛依市海鑫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122.81元,由上诉人克拉玛依市海鑫建材有限公司负担5,856.71元,上诉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负担25,266.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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