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828执246号

高贵喜:

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被执行人高贵喜犯盗窃罪被处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828刑初20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要求被执行人高贵喜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高贵喜银行账户存款5000元,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账户中。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陕0828执246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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