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乾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2执恢836号

陕西乾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萌、张浪:

本院在执行陕西乾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高萌、张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陕西乾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1247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案款158058元及利息。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案件款及利息共计180930元并发还申请执行人陕西乾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陕西乾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高萌、张浪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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