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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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西乘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 北京君恒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孝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机动车损失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车辆损失费、施救费共计183727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案件受理费4112元,减半收取2056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