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兰考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225民初6548号

原告: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17103212XB。

住所地:河南省兰考县中原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全禄,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5日立案,于2019年12月18日向原告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交诉讼费缓交、免交的申请。

本案按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永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程阳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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