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兰考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225民初6548号 原告: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17103212XB。 住所地:河南省兰考县中原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全禄,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系该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5日立案,于2019年12月18日向原告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书,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交诉讼费缓交、免交的申请。 本案按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永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程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