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鄢陵县人民法院(2018)豫1024民初1751号民事判决的第一、三项;

二、撤销鄢陵县人民法院(2018)豫1024民初1751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县支行支付***款项为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审案件受理费7000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县支行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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