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汉风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徐州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汉风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2356572元及违约金(以2356572元为基数,按每日2‰标准,自2020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原告江苏汉风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告徐州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欠付工程款本金369039.62元范围内,对涉案工程徐州雨润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配套临建工程一标段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803元,减半收取15402元,由被告徐州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