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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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川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简阳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2022民初13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四川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简阳分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B。 负责人:曾章齐。 被告:四川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71412452L。 法定代表人:黄涛,总经理。 被告:川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4794401B。 法定代表人:简兴福,董事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四川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简阳分公司、四川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川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姝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黄仲琼  | 
    
| 裁判日期 | 2020-0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