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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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潍坊亿德民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寒亭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于2020年10月17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40000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居间报酬)41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支付原告***财产保全申请费46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4元,减半收取计45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